日期:2014-01-13 09:16
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业务联系和材料报送工作,并按附件2要求填写回执,连同截止目前本省(区、市)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情况一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本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卢旺 冯梁
联系电话:010-59191854 59191430 59191855(传真)
电子邮箱:tuzaichu@163.com
附件:
1. 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2. 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联络员回执.doc
农业部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