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做好畜禽屠宰职责调整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1-13 09:16
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业务联系和材料报送工作,并按附件2要求填写回执,连同截止目前本省(区、市)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情况一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本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卢旺 冯梁
  联系电话:010-59191854 59191430 59191855(传真)
  电子邮箱:tuzaichu@163.com
  附件:
1. 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2. 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联络员回执.doc
  农业部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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