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10 09:27
品安全地方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
四、立项建议要求
(一)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鼓励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推荐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有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三)拟担任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四)提出立项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填写立项建议书,同时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