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日期:2014-01-03 09:13
以及涉案产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批次、标识、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等。
  如市民对此意见稿有任何建议,可于2014年1月10日前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意见反馈途径:
  1.发送邮件到市食安办电子邮箱:gzsazw@163.com;
  2.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6楼广州市食安办,邮政编码:510030;
  3.发送传真至:831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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