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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出台
日期:
2013-12-26 14:38
为预算收回处理。
保障资金只对应急保障期间东莞市生猪供应商进行补贴,应急保障启动后,该市生猪供应商每采购1头生猪供应该市补贴50元,应急保障终止则停止发放补贴。
保障资金补贴对象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登记的全市各生猪供应商。生猪供应商必须申领《营业执照》,并与镇街经信部门或屠宰企业,签订合同及《生猪供应质量安全责任书》。
应急保障期间,生猪供应商出现采购含有瘦肉精等禁用药或兽药残留超标的生猪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请补贴资格,并追回其已领取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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