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加强禽类食品安全监管
日期:2013-12-09 09:42
管,严肃查处养殖、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禽类食品或者病死禽的非法行为;做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活禽进屠宰厂(场)前检疫率达到100%。要加强禽类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加强禽肉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禽肉经营者责任,严把禽肉质量市场准入关,确保销售的禽肉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禽肉及制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掺杂掺假、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的禽肉类及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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