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17 12:47
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按照商务部 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河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09〕72号)要求,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环保、畜牧等部门,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彻底、严格的审核清理,确保每一个通过检查验收的定点屠宰企业全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
(二)开展生猪屠宰一县(市)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藏销售试点工作。配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