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2-07-17 12:45
品有效供给。
  (三)实施方式
  1.指标资金切块到省。菜篮子产品生产以地方为主导,在落实好市长负责制和地方财政安排扶持资金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将予以适当补助。财政部、农业部根据人口、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地方财政资金安排支持情况及2011年项目考核结果,及各省(区、市)种养业发展水平,核定各省2012年建设指标,将资金切块下达地方。
  2.科学确定实施区域。各省(区、市)在区域选择上,应重点支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注重提高抗灾害能力、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和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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