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17 10:57
、工业片碱(氢氧化钠)、工业双氧水、氨水等有害化工制品;
46. 在烹制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工业石蜡、玫瑰红B(罗丹明B、若丹明B、花粉红)等有害物质;
47. 在烹制麻辣烫等小吃中添加罂粟壳或诺氟沙星等喹诺酮类药品;
48. 在烹制叉烧肉类中添加磺胺二甲嘧啶等磺胺类药品;
49. 在烹制烤乳猪、叉烧肉和红烧肉等食品中添加胭脂红;
50. 在烹制白切文昌鸡和盐焗鸡等食品中添加柠檬黄。
(四)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