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完成首次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日期:2012-07-17 10:52
  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2]146号文)的要求,滁州市各级农牧部门迅速行动,认真开展工作。
  一、高度重视。五月下旬,省文件下发后,滁州市农牧部门立即行动,主动与市财政部门对接,并于5月2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滁农财[2012]135),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一是发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9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