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下发通知要求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
日期:2012-07-16 11:07
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常态。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对发现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切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犯罪等行为。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派员介入侦查;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优先办理;对提起公诉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选派业务骨干出庭支持公诉;对有罪判无罪或者量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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