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8 09:55
成时点为2015年6月底;其他范围的生猪退养最后完成时点为2014年9月底;已备案生猪养殖场的整治退养方案另行制定。
据悉,该区将对按要求完成退养的养殖业主发放生猪退养补助和奖励金。猪舍、管理房、仓库等建筑物分别按其建筑面积框架结构(含装修)不高于12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含装修)不高于90元/平方米、其他结构(含装修)不高于70元/平方米补助;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等配套设施给予70元/平方米补助;生产配套设备给予10元/平方米补助,有配套沼气池并拆除的,给予30元/平方米补助;生猪养殖密度按猪舍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