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明县开展畜禽粪便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2013-10-25 10:30
用,减少环境污染,从源头控制畜禽粪便晾晒污染问题。
  二是督促各小型养殖场将畜禽粪便运至乡镇指定晾晒场所,实现集中晾晒,集中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所(指在村内或距村庄较近)实施搬迁。
  三是重点整治取缔公路两侧、村庄周围500米范围内的畜禽粪便晾晒加工场所,对非集中晾晒点一律按照停进粪便原料、拆除加工设备、运离加工成品、恢复场地原貌的标准进行整治,并按期搬迁至各乡镇指定的处理场所集中晾晒。对逾期未落实整治措施的晾晒加工点,由乡镇政府牵头,联合农牧、交通、国土、电力、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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