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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即日起专项检查羊肉制品经营行为
日期:
2012-07-16 08:58
过检验检疫的羊肉方可上市经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商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市场开办者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处理群众有关羊肉制品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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