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2-07-13 09:57
、总量等限制养殖区域。
  三是关于建设环评。(第12条)
  为尽量降低养殖成本,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条例规定,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依法进行环评,环评文件要包括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同时授权环保部商农业部确定需要进行环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范围和规模。
  四是关于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第13条)
  为切实保护环境,条例规定,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建设废弃物贮存设施,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或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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