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10 09:29
为尽快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近期,农业部印发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据了解,该方案将以全国的多个生猪调出大县作为试点,高州市、化州市、江城区、新兴县、溯溪县成为广东省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为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
农业部建议将各地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命名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并明确其建设用地为农用设施用地,对处理后的肉骨粉、油脂等继续销售,符合条件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农业部要求,各地政府应当科学测算无害化处理厂的辐射范围,并综合考虑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