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日期:2013-09-26 13:36
追究制。农业部门还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明确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及运输经营者是其养殖、运输经营过程中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
  (二)健全机制。试点省份要在落实现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机制,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要建立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的机制,加快推进育肥猪保险工作,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可按规定实施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出险生猪理赔的条件是必须实
8/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8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