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26 11:15
法生产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
监督管理:染疫、病死畜禽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条例》草案规定,对含有瘦肉精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畜产品,以及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畜产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并监督货主对同一来源的畜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对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其他不符合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畜产品,按照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