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强化“瘦肉精”监管
日期:2013-09-05 15:4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三要严明瘦肉精监管工作纪律。对监管工作中敷衍塞责、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瘦肉精安全事件或重大隐患失察的,要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认真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情况,及时有效处置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通报表扬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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