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4 13:51
1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同时,对从事家禽屠宰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对储存禽类产品的加工企业,给予储备费用补贴。
另外,对建设规模达到年出栏商品肉鸡50万只以上的新建肉鸡产业园、一次饲养3万只肉鸡的标准化笼养场(户)、一次饲养1万只的规模肉鸡标准化平养场(户),宝鸡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的水电路、鸡舍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养殖规模较大、示范带动效应好、组织化程度高的养鸡专业合作社,市财政对其购置防疫设备、开展社会化公益性服务等给予5万元的补贴;对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