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财政部做好家禽养殖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8-22 14:30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
  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发生以来,家禽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受到影响。为帮助家禽业顺利渡过难关,促进家禽生产恢复发展,确保禽产品市场后期供应,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要求,中央财政对家禽养殖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短期贴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企业的范围及标准
  (一)贴息对象。中央财政贴息补助的企业为主营业务是种禽、家禽肉、禽蛋等养殖加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经过筛选,确定120家企业纳入贴息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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