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5 09:25
备,实现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追溯。广州市严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跨行政区域销售生猪产品。
据悉,广州市使用牲畜屠宰信息化监管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对生猪产品生产和销售实行全程信息化追溯管理,屠宰企业、生猪产品批发、分割配送企业(含品牌肉、分割肉、外来肉等向销售终端配送生猪产品的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申报经营资格、场地、设施等信息,经核实后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的企业应当使用信息系统实时申报生猪产品生产和销售信息,并联网出具主管部门监制的票据。
销售生猪产品应公示
广州市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