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建生猪产品企业信用档案
日期:2013-08-14 15:58
  广州将为在本市销售生猪产品的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发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企业或被责令停止销售;小型屠宰场则不被允许跨区销售生猪产品。广州就《关于实施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和信息追溯措施的通告》向公众征询意见。
  这一信用档案针对在广州销售生猪产品的本地或外地屠宰企业建立,这些生猪产品包括屠宰后未经加工的热鲜和冷却生猪产品。企业须提供有关经营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和受奖惩情况等信息。本地屠宰企业信用档案由主管部门主动收集信息建立;外地屠宰企业进入广州市销售生猪产品的,应当主动向主管部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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