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就《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意见(全文)
日期:2012-07-09 10:49
,防止污染环境和引发传染病。
  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用作肥料,应当充分考虑土地消纳能力,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综合利用配套设施设)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沼气、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等相关配套设施。
  第十九条(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输)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对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及时收集、贮存、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和排放,并采取防渗漏和防恶臭等措施,防止粪便和污水渗漏、外溢。
  第二十条(排污要求) 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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