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关于实施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和信息追溯措施的通告》
日期:2013-08-12 10:14
  广州将为在本市销售生猪产品的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发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企业或被责令停止销售。小型屠宰场则不被允许跨区销售生猪产品。日前,就《关于实施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和信息追溯措施的通告》,广州市工商局向公众征询意见。
  这一信用档案针对在广州销售生猪产品的屠宰企业建立,企业须提供有关经营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和受奖惩情况等信息。外地屠宰企业进入广州市销售生猪产品,需向工商部门主管部门申报,经核实确认后建立信用档案,每年复查审核。
  根据通告,在全市范围内销售生猪产品的屠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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