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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出台《汉中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日期:
2013-07-10 11:07
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工厂、黑作坊、黑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适当提高奖励额度。另外,保健食品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药品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比照此办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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