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出台《汉中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日期:2013-07-10 11:07
  为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近日,汉中市出台《汉中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每起经查证属实的案件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据了解,群众可通过来访、电话、传真、信函、网络及其他途径进行举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在食品中掺杂使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在汉中面皮、麻辣鸡、核桃馍、牛肉干等地方特色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掺杂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大米、面粉(食)、食用油、豆芽、豆腐、酱油、醋、辣椒等人民群众常用的基本品种食品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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