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立法宜粗不宜细”旧观念
日期:2013-07-09 09:43
确立了。刘俊海教授说,立法就该是宜细不宜粗了:能写细的法律尽量细写,既要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同时要瞄准世界上食品安全标准最先进的法律,让中国消费者享受世界上最高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我们全民族的身体健康,才能增强我们民族食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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