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5 08:29
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另一个基本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增加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作为第二档、第三档量刑幅度的情形。《解释》第5条至第7条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解释》第5条明确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认定标准,与《解释》第2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认定标准保持一致。
《解释》第6条明确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他严重情节的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