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06 09:14
事已满六
年,根据相关规定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