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食品:董事会三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12-07-06 09:14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
  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
  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
  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和使用计划。
  第一百六十八条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
17/4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9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