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4 10:28
一、设置条件
(一)符合屠宰场设置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环境保护、动物防疫、食品卫生、方便流通等要求合理布局;
(二)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三)远离生活用水的地表水源保护区,与居民集中住宅区、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医院等场所保持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定的距离;
(四)拥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活禽屠宰设备和专用运载工具;
(五)拥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及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六)拥有符合国家规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