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活禽集中屠宰场设置实施办法
日期:2013-07-04 10:24
5米计算。成品检验由检验人员按有关规定,经常对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对产品出场前进行抽检;对半成品储存库温、肉温、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Ⅰ型屠宰场可根据实际屠宰量情况设置,应配备水分快速测定装置、常用监测项目的快速监测设备及操作台。Ⅱ型、Ⅲ型、Ⅳ型屠宰车间配置的检验室应设置病理、理化、微生物等常规检验的工作室,并配备相应的清晰、高压蒸汽消毒设施和检测仪器设备。
(五)在检验各操作区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刀具消毒设施及洗手设施。检验室内应偶更衣柜和专用消毒药品柜以及消毒药品等。
(六)检验室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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