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活禽集中屠宰场设置实施办法
日期:2013-07-04 10:24
  一、总则
(一)参照《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为保证禽产品卫生质量,活禽屠宰场的工程设计必须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及本实施办法。
(三)活禽屠宰场规模按其每小时屠宰加工量分为四型:
Ⅰ型500只/h以下;
Ⅱ型500只/h至3000只/h以下;
Ⅲ型3000只/h至5000只/h以下;
Ⅳ型5000只/h(含5000只)以上。
班宰按7小时计算。
二、场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一)场址选择。
屠宰场的选址,应符合市区城市总体规划,远离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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