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温州活禽集中交易(屠宰)最严管理意见实施
日期:2013-07-04 09:37
入管理,严禁市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学校、单位食堂等从事活禽经营与屠宰活动。
  白条禽进菜场
须持一证一标
  所有进入集中屠宰场屠宰及活禽批发市场交易的活禽必须经检疫合格,持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温州市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信息追溯凭证》)。集中屠宰场生产的白条禽除一证外,还需要一标:标明屠宰企业、屠宰日期、溯源条码、查询方式等,即在每只禽的脚腿部位加贴不干胶溯源标签。
集中屠宰场应建立活禽入场和禽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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