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关于食品安全的若干思考
日期:2012-07-05 15:48
者健康产品监管部门受监管能力的限制,往往则难以做到游刃有余,时常受到社会的质疑甚至责骂。从国际经验来看,这种食品安全风险破解的主力部门基本转移到公安司法部门(卫生部门或者健康产品监管部门也会随着监管实践的丰富而逐步完善化学性风险的破解方法),因为公安司法部门在侦破案件、打击犯罪方面往往拥有更多的资源、技术和方法等。为适应这种需求,有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也有的国家赋予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定的刑事侦查权力。此外,随着新原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使用,新的
9/4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2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