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销售牛羊肉品应明示检疫检验证明
日期:2013-06-28 09:17
经营牛、羊屠宰。牛、羊定点屠宰企业在本市销售产品时,应当与本市牲畜屠宰管理部门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建立信用档案,使用肉品安全信息网络申报产品流通信息并进行溯源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销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羊肉品。对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牲畜屠宰、农业、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进行查处。
  通告对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屠宰牛、羊时,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清真牛、羊时,还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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