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形成社会共管共治格局
日期:2013-06-28 08:55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包括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乃至社会成员个人,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管共治的格局。
  社会协同共治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思路,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公共服务分散不均、监管力量相对不足和微观环境复杂多变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需要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共同落实,行业自律和社会他律共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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