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7 09:42
衡的目的;二对承储养殖(猪)户进行费用补贴,有效保护养猪企业或者猪农养殖的积极性,防止猪贱伤农,保障生猪养殖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生猪活体应急储备储备期1年,储备时间为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每4个月轮换更新一次,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可提交相关申请。新增自治区本级生猪活体应急储备承储单位有着严格的条件要求:一养殖规模达到基础母猪300头以上,后备母猪存栏30头以上;常年存栏量在2500头以上。二选址既要距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等1000米以上,还要远离医院、垃圾及污水处理厂2000米以上,周围有围墙等。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