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5 09:26
完成。
(二)协调配合推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特别是工商部门、质监部门要统筹做好本系统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的机构、人员、编制调整工作。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药品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对实施改革需要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部门要抓紧提出有关修改建议,按程序提请审议。
(三)加强宣传和纪律约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要搞好政策宣传,提高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