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3〕24号)
日期:2013-06-25 09:26
完成。
  (二)协调配合推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特别是工商部门、质监部门要统筹做好本系统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的机构、人员、编制调整工作。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药品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对实施改革需要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部门要抓紧提出有关修改建议,按程序提请审议。
  (三)加强宣传和纪律约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要搞好政策宣传,提高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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