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3〕24号)
日期:2013-06-25 09:26
部职能,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整合机关人员编制和监管队伍。各级工商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各级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
4/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2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