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工收储活禽给予补助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13〕327号)
日期:2013-06-21 09:20
确保帐物相符、加工收储期与补助期相符,并及时申报补助申请。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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