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给予符合条件种猪场贴息贷款
日期:2013-06-17 14:55
工作,负责审核流动资金贷款,核实确认符合贴息条件种猪场的贷款数额,受理时间截至12月31日。种猪场贷款财政贴息率按照今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予以贴息。一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全省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申报核定贴息数额超过2000万元时,以贷款发生时间的先后次序予以贴息。同一天发生的多笔贷款超过贴息资金总额度时,按贷款额所占比重分配贴息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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