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采取三项措施 稳定生猪养殖业的生产
日期:2013-06-13 09:42
实施日常监管,坚持风险分级、量化管理的原则,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各乡镇及屠宰场的检疫员加大检疫监督工作力度,严格检疫程序,切实做好生猪的产地检疫工作、定点屠宰场的宰前宰后检疫工作,对检查出的病死生猪及其产品,严格执行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的措施,以确保上市生猪及生猪产品安全,为全区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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