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8 08:45
局,电子文件发送至bzh@bjtsb.gov.cn.复审建议包括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建议,以及主要理由及说明。
根据复审建议,市质监局将进一步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地方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并公布:
1.复审继续有效的地方标准,市质监局向社会公布标准目录和归口单位,注明2013年复审.
2.复审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于2013年11月30日前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市质监局将其列入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3.复审需要废止或无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地方标准,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