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环节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紧急通知
日期:2013-06-06 09:21
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交流和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投)诉、举报,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加强信息沟通,认真总结经验。各分局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案件查办等情况上报市局。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2013年6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流通环节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报送市局食品处。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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