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环节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紧急通知
日期:2013-06-06 09:21
生证书,核对进货数量、日期,对提供虚假证书或伪造、变造证书的,要依法严查并抄告相关部门。
  (三)查内在质量,退市停售不合格肉品。各分局要在原有抽检方案的基础上,加大对批发企业的肉及肉制品、尤其是冷库的牛羊肉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肉及肉制品违禁药物和成份含量,对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或者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肉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的,要及时监督经营者落实退市停售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理。在加强抽检的同时,各分局要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加强快速检测,及时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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