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04 09:20
一、新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过渡期问题。根据《关于启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系统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9号公告)要求,在2012年3月1日前已从认证机构领取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或已印制带有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包装,在2012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禁止继续使用(如确需使用,必须经过整理后符合新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已使用在2012年3月1日前领取的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或已印制带有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产品包装,且在2012年7月1日前已出厂销售有机产品的,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应当符合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