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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换发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3-05-23 14:05
改期结束后经省市联合审核符合审核清理要求的应换发牌证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请各州商务局及时按照附件1的表格样式填写相关信息并上报我厅(市场秩序处);整改期结束后经联合审核仍不符合审核清理要求的,要按照审批权限,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收回并销毁原颁发的牌证。
4.经审核清理被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要按照审批权限,收回并销毁原颁发的牌证。
湖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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