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换发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5-23 14:05
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统一编码、制作和换发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08〕6号,以下简称商秩字〔2008〕6号文件)要求编号、制作和换发牌证的,应换发牌证。
  2.原已按商秩字〔2008〕6号文件要求编号、制作并换发了牌证的,但因审核清理,所属地区有部分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被取消,现 生猪定点屠宰编码不能准确反应所属地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的,应按照自然顺序重新编码,并换发牌证。
  3.在2012年前已按商秩字〔2008〕6号文件要求编号、制作并换发了牌证,且原生猪定点屠宰编码也能准确反应所属地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的,因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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