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份陆续出台家禽生产扶持政策
日期:2013-05-23 11:19
龙头企业收储。对禽类屠宰加工企业在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25日收储本省禽类产品,按每收储1吨每月给予100元损耗性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
  山东省:(一)种禽生产补贴。省财政按每只种禽15元标准对祖代以上种禽场和家禽地方品种资源场给予补助。(二)支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对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每吨给予100元补贴。(三)减轻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负担。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
  重庆市:(一)保护种禽生产。对持有效《种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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